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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播疫情罪的要件是什麼

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年滿16週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罪。
客體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體為社會秩序,包括機關、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等單位的工作、生產、營業、教學、科研等秩序,公共場所、交通秩序,以及人民群眾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必須出於故意,即為了擾亂社會秩序,明知沒有爆炸威脅、生化威脅、放射威脅等恐怖威脅,卻加以編造,或者明知是編造的虛假恐怖資訊而加以傳播。過失不能構成本罪。
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編造爆炸威脅、生化威脅、放射威脅等恐怖資訊,或者傳播編造的恐怖資訊,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為。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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