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有犯罪預備行為,即有為了犯罪,準備工具、製造條件的行為。(二)具有犯罪的目的,即是為了實施一個犯罪,這個對決定預備行為的性質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三)由於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沒有能夠“著手”。《刑法》第二十二條 為了犯罪,準備工具、製造條件的,是犯罪預備。 對於預備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圖文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