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解答>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未成年盜竊罪怎麼處理

如果盜竊犯罪的主體為未成年人的話,已滿14歲不滿16歲的人,犯慣竊罪或者盜竊數額巨大的,應當依照以上標準,追究刑事責任,並應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所以我國對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還是實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應當對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減輕”是在法定最低刑以下判處,“從輕”是在法定刑以內輕判。
未成年人犯罪給被害人造成物質損失的,其附帶民事賠償責任由監護人承擔,未成年人有個人財產的,應當由本人承擔,不足部分由監護人予以賠償。
刑法》第十七條 【刑事責任年齡】已滿十六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二週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對依照前三款規定追究刑事責任的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因不滿十六週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依法進行專門矯治教育。

未成年盜竊罪怎麼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