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解答>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法律規定觸犯一定是犯罪嗎

法律規定觸犯一定是犯罪嗎
律師解析:不一定,根據法律規定,只有達到刑法規定的嚴重情節,才能構成犯罪。犯罪行為的三要素違法性、有害性、社會性,三性結合才構成犯罪行為。犯罪行為必須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這是犯罪的最基本標誌。而且還要說明犯罪是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刑罰當罰性是犯罪嚴重危害性以及刑事違法性的必然後果。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