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撿到東西不還可能構成哪些犯罪

1、構成不當得利。
不當得利指沒有合法根據,或事後喪失了合法根據而被確認為是因致他人遭受損失而獲得的利益,應負返還的義務。
2、如果不當得利人拒不返還不當得利,且數額較大時有可能構成侵佔罪。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條: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為履行道德義務進行的給付;
(二)債務到期之前的清償
(三)明知無給付義務而進行的債務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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