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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有哪些不良後果

刑事拘留屬於刑事訴訟強制措施,如果確實構成犯罪,會留下案底。拘留後有兩種可能,一個是逮捕;一個是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如果認為不是犯罪,可能會撤銷案件,作出不起訴的決定,或者宣判無罪,那也需要一定的行政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五條,公安機關拘留人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拘留後,應當立即將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羈押,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外,應當在拘留後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有礙偵查的情形消失以後,應當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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