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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危險駕駛罪判緩刑的條件是什麼?

涉嫌危險駕駛罪判緩刑的條件是什麼?
律師解析:危險駕駛罪適用緩刑的條件是當事人情節較輕、有認罪悔罪表現、對社會危害不大的,這種情況下,法院經過審理可以做出緩刑判決。對危險駕駛罪的處罰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判處一筆罰金,醉駕,駕駛校車嚴重超載的,都屬於危險駕駛罪。法律依據:刑法》第七十二條
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群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