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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竊罪的司法解釋是怎麼規定的

盜竊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公私財物的行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盜竊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規定,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標準如下:
1、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為數額較大。
2、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五千元至二萬元以下的,為數額巨大。
3、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的,為數額特別巨大。第四條規定,對於一年內入戶盜竊或者在公共場所扒竊三次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多次盜竊,以盜竊罪定罪處罰。

盜竊罪的司法解釋是怎麼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