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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第八十二條是什麼法

一、這是《刑事訴訟法》中關於刑事拘留的規定,如果收到的通知書上有這個條款,說明當事人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了,通知書上會有涉嫌的罪名和羈押的地點。
二、刑事拘留不同於行政拘留,不是若干天就可以出來,符合逮捕條件的,會被逮捕,一旦逮捕,將會長期羈押,等待審判
《刑事拘留》第八十二條 公安機關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四)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重大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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