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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最輕的後果是什麼

刑事拘留最輕的後果是無罪釋放。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機關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應當逮捕得的現行犯罪分子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採取的臨時限制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但是刑拘不意味著一定會被定罪量刑。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對於被刑事拘留的人,在查明案件事實後認定其無罪的,應當無罪釋放;查明有罪的,應當根據具體情況定罪量刑。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
第八十二條公安機關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四)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重大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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