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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罰中拘役如何執行

刑罰中拘役這樣執行
首先,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執行方式是對犯罪分子短期剝奪人身自由。這裡所說的就近執行,是指由犯罪分子所在地的縣、市或市轄區的公安機關設定的拘役所執行,沒有建立拘役所的,可在公安機關的看守所執行。
其次,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每月可回家一至二天,而且可酌量發給勞動報酬。
最後,被判處拘役刑的犯罪分子,其在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之前羈押一日可折抵刑期一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十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十四條

刑罰中拘役如何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