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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聯考替考是否會追究刑事責任

大學聯考替考追究刑事責任。
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之一規定,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的,處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其中拘役的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管制的期限,為三個月以上二年以下。

大學聯考替考是否會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