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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的玩忽職守罪追訴期是多久

玩忽職守罪最高法定刑為10年有期徒刑,因此對其的追訴期為10年,是從危害結果發生之日起計算,而並非從犯罪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根據刑法規定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
《刑法》第八十七條

刑法的玩忽職守罪追訴期是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