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認定刑訊逼供罪主要從四個方面進行:1、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民的人身權利和司法機關的正常活動。2、本罪的主體必須是司法工作人員。3、主觀方面只能是直接故意,並且具有逼取口供的目的。4、客觀方面表現為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變相肉刑逼口供的行為。《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瀆職侵權犯罪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第二百四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條
圖文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