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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成失火罪該怎麼進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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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成失火罪該怎麼進行處罰?

失火罪與放火罪不同,雖然都是危害了公共安全,但前者屬於過失性犯罪,而後者則是故意犯罪,《刑法》在對這兩個法律的量刑規定上面也是不同的,很顯然對失火罪的處罰是要輕與放火罪的。那現實中,構成失火罪該怎麼進行處罰?本站小編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構成失火罪該怎麼進行處罰?

我國刑法規定,犯失火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實踐中,在失火行為造成了嚴重後果,構成失火犯罪的情況下,一般在法定的基本量刑檔次內給行為人裁量刑罰。也就是說,失火行為造成了致人重傷、死亡或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嚴重後果,一般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這一量刑檔次內裁量刑罰。

但是,在失火行為造成了嚴重後果的前提下,綜合考察分析犯罪行為人主客觀方面的情況,如果情節較輕的,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這一量刑幅度內裁量刑罰。這是特殊的量刑幅度,適用於“情節較輕”情況,如果綜合考察分析犯罪的主客觀方面的情節,不屬於情節較輕的,則只能在基本的量刑幅度內裁量刑罰。

至於何為情節較輕,應該綜合分析主客觀諸方面的情況,然後進行整體認定。這些情況主要包括:

1、行為人的刑事責任年齡和刑事責任能力,如是否屬於已滿16週歲末滿18週歲的未成年人,是否屬於限制刑事責任能力人;

2、行為人的主觀惡性程度,如行為人的一貫表現,犯罪後的態度;

3、犯罪客觀方面的情況,如犯罪造成的具體損害情況,犯罪的時間、地點,犯罪侵犯的物件,等等。

二、失火罪立案標準怎樣

失火罪的情節輕重,最高法院沒有制定統一的標準。

但是,《國家林業局、公安部關於森林和陸生野生動物刑事案件管轄和立案標準》規定:失火造成森林火災,過火有林地面積2公頃以上,或者致人重傷、死亡的應當立案,過火有林地面積為10公頃以上,或者致人死亡,重傷5人以上的為重大案件;過火有林地面積為50公頃以上,或者死亡2人以上的,為特別重大案件。

失火罪屬於過失性犯罪,因此在處罰上面顯示沒有放火罪那麼重,並且對於此罪一般是要求造成了嚴重後果的,才能對行為人定罪處罰。按照《刑法》中的規定,犯罪情節不同,則量刑幅度也不一樣,要是情節較輕的話,則對行為人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