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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經營菸草罪量刑最新標準

根據法律規定,違反法律法規,未經菸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許可,無煙草專賣許可證,非法經營菸草專賣品,情節嚴重的,觸犯刑法,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因此,行為人在未取得經營行政許可的前提下,私下非法經營菸草專賣品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非法經營捲菸二十萬支以上的,追究刑事責任,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檔案的;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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