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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詐發行債券罪有哪些懲罰?

欺詐發行債券罪有哪些懲罰?
律師解析:欺詐發行債券罪的懲罰,具體包括三點:
1、一般情況下,會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處或單處罰金;
2、如果犯罪數額特別巨大、後果特別嚴重或其他特別嚴重情節,會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單位犯罪,對單位判罰金,並直接責任人員,按規定處罰。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六十條
在招股說明書、認股書、公司、企業債券募集辦法等發行檔案中隱瞞重要事實或者編造重大虛假內容,發行股票或者公司、企業債券、存託憑證或者國務院依法認定的其他證券,數額巨大、後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後果特別嚴重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組織、指使實施前款行為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非法募集資金金額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後果特別嚴重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非法募集資金金額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非法募集資金金額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