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解答>刑事處罰辯護律師解答>

判刑三年緩刑一年還要坐牢嗎

判刑三年緩刑一年還要坐牢嗎
律師解析:1、判刑三年緩刑一年是否還要坐牢,要視情況而定。
2、判刑三年緩刑一年不是不用坐牢,而是在判了三年有期徒刑之後,有一年暫緩的考驗期,只有過了一年的考驗期,才能決定是否還需要坐牢,只要在這一年之內沒有違法記錄的,那麼三年的有期徒刑就可以不用再執行了。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二條
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
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群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第七十五條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
(二)按照考察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
(三)遵守考察機關關於會客的規定;
(四)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考察機關批准。
第七十六條
對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依法實行社群矯正,如果沒有本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的情形,緩刑考驗期滿,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行,並公開予以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