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解答>暴力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未成年殺害未成年怎麼判刑

我國有刑事責任年齡的規定,因此未成年殺害未成年的,需要按照以下情況進行判刑的:
1、未成年未滿16週歲的,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不負刑事責任,不需要判刑;
2、未成年已滿12週歲,構成故意殺人罪,會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但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法律依據:
刑法》第十七條
【刑事責任年齡】已滿十六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二週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對依照前三款規定追究刑事責任的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不滿十六週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依法進行專門矯治教育。
第二百三十二條
【故意殺人罪】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未成年殺害未成年怎麼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