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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資金罪的量刑標準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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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資金罪的量刑標準包括哪些?

我們都知道,近段時間我國對反腐反貪汙這個問題抓得比較緊,不少官員已經落馬,這種利用職位的便利,非法佔有公有或者私有財物的行為,是犯罪的主要表現行為,其中,挪用資金罪是大家比較常見的罪行之一,下面是挪用資金罪的量刑標準介紹。

挪用資金罪量刑標準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條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巨大的,或者數額較大不退還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量刑】

挪用資金超過3個月未還或進行營利活動,數額在3萬元以上不滿5萬元的,基準刑為拘役刑;數額為5萬元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六個月,每增加犯罪數額1萬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挪用資金進行非法活動,數額在1.5萬元以上不滿2萬元的,基準刑為拘役刑;數額為2萬元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六個月,每增加犯罪數額35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

挪用資金30萬元或挪用資金3萬元未退還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挪用資金數額8500元或未退還數額每增加45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挪用資金10萬元進行非法活動的或挪用資金1.5萬元進行非法活動且未退還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挪用資金數額5000元或未退還數額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緩刑適用但書】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適用緩刑:

(一)挪用資金數額40萬元以上或挪用資金進行非法活動數額15萬元以上的;

(二)未全部退贓的;

(三)共同犯罪的主犯,且犯罪情節嚴重的;

(四)在本市影響較大,社會反應強烈的。

綜上所述,挪用資金罪的量刑具體還是需要根據涉事金額來確定,一般挪用上萬元並且超過三月不歸還就是很危險的行為了,一旦構成此罪,便會受到相應的處罰,所以我們要及時制止這種行為,做個守法的好公民,特別是一些特殊職位上的人,更要做個人民好榜樣,為人民辦實事。如果您需要了解更多與之相關的資訊,可以到本站網找線上律師進行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