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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佔公司資產是否屬於不當得利

職務侵佔辯護 閱讀(2.39W)
侵佔公司資產是否屬於不當得利
律師解析:侵佔公司資產不屬於不當得利,因為侵佔公司資產構成職務侵佔罪,而不當得利屬於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的情況,前者屬於刑事犯罪,而後者屬於民法的範疇,拒不償還不當得利者,則構成《刑法》上的侵犯財產罪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條
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為履行道德義務進行的給付;
(二)債務到期之前的清償
(三)明知無給付義務而進行的債務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