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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關於瀆職罪及其犯罪構成的規定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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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法中關於瀆職罪及其犯罪構成的規定是怎樣的?

刑法中關於瀆職罪及其犯罪構成的規定是怎樣的?

刑法規定滿足瀆職罪的犯罪構成之後會被判處有期徒刑,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二、刑法瀆職罪罪名有哪些?

1、濫用職權型瀆職罪。

包括濫用職權罪,故意洩露國家祕密罪,私放在押人員罪,違法發放林木採伐許可證罪,辦理偷越國(邊)境人員出入境證件罪,放行偷越國(邊)境人員罪,阻礙解救被拐賣、綁架婦女、兒童罪,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

2、玩忽職守型瀆職罪。

包括玩忽職守罪,過失洩露國家祕密罪,失職致使在押人員脫逃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簽訂、履行合同失職被騙罪,環境監管失職罪,傳染病防治失職罪,商檢失職罪,動植物檢疫失職罪,不解救被拐賣、綁架婦女、兒童罪,失職造成珍貴文物損毀、流失罪。

3、徇私舞弊型瀆職罪。

包括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執行裁判玩忽職守、濫用職權罪,徇私舞弊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濫用管理公司、證券職權罪,徇私舞弊不徵、少徵稅款罪,徇私舞弊發售發票、抵扣稅款、出口退稅罪,違法提供出口退稅憑證罪,非法批准徵用、佔用土地罪,非法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罪,放縱走私罪,商檢徇私舞弊罪,動植物檢疫徇私舞弊罪,放縱製售偽劣商品犯罪行為罪,招收公務員、學生徇私舞弊罪。

只有國家職員不履行自己的職責,才有可能會被認定為是瀆職,此時沒有履行自己職責的主體,會根據自己沒有完成工作要求的實際請跨服被量刑。任何瀆職的職員,一定會被開除公職,同時還會被要求支付一定數額的罰金,並且瀆職處罰不適用緩刑等的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