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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犯罪中止構成損害的規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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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法犯罪中止構成損害的規定是什麼?

刑法犯罪中止構成損害的規定是什麼?

刑法犯罪中止構成損害的規定是自動做出不進行犯罪的行為,刑行為人在客觀上能夠繼續犯罪和實現犯罪結果的情況下,自動作出的不繼續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結果的選擇。首先,行為人明確認識到自己能夠繼續犯罪或實現犯罪結果;其次,中止行為的實施是行為人自動作出的選擇;再次,中止犯罪的決意必須是完全的、無條件的、徹底的,不是部分的、有條件的或暫時的。中止犯罪的主觀原因,有的是懼怕受到刑罰的懲罰;有的是由於他人的勸說而改變了原來的犯罪意圖;有的是良心發現,幡然悔悟,改變了自己的犯罪意圖;有的則出於對被害人的憐憫,轉而防止犯罪結果的出現。犯罪中止的主觀原因,不影響犯罪中止的成立。

行為人客觀上實施了中止犯罪的行為。第一,中止行為是停止犯罪的行為,是使正在進行的犯罪中斷的行為。第二,中止行為既可以作為的形式實施,也可以不作為的形式實施。第三,中止行為以不發生犯罪結果為成立條件,但這種結果,是行為人主觀追求的和行為所必然導致的結果。

犯罪中止必須發生在犯罪過程中,而不能發生在犯罪過程之外。這裡的犯罪過程,包括預備犯罪的過程、實行犯罪的過程與犯罪結果發生的過程。不在這些過程之內實施的行為,不屬於犯罪中止行為。

犯罪中止必須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結果。

二、犯罪中止的分類

1、預備中止和實行中止

行為人在犯罪預備的過程中,著手實行犯罪之前而停止實施犯罪行為的,屬於預備形態的中止。當行為人已經著手實行犯罪,在實行犯罪的過程中中止犯罪行為的,是犯罪實行形態的中止。例如甲攜帶凶器去殺乙,路上遇到幾名治安聯防隊員,治安聯防隊員並不知道甲的目的,走了。後來,甲內心悔悟,打消了殺人的意念,返回家去,因而未著手實行殺人行為。甲的行為構成預備階段的中止。 實行階段的中止,是指在犯罪的實行過程中,自動地中止了實行行為。例如,甲在殺乙的過程中,見乙痛苦呻吟的慘狀,產生了憐憫之心,中止了殺人行為。甲的行為構成實行階段的中止。又如,甲攜帶凶器攔路搶劫,黑夜中遇到乙便實施暴力,乙發現是自己的熟人甲,便喊甲的名字,甲一聽便住手,還向乙道歉說:“對不起,認錯人了。”甲的行為屬於實行階段的犯罪中止。

2、終了中止和未終了中止

實行終了的中止,是行為人已經實施完畢犯罪行為,但在犯罪結果出現以前,行為人自動有效地避免犯罪結果發生的行為。未實行終了的中止,是行為人在犯罪的實行行為尚未實施完畢時中止了犯罪行為的實行,當然也防止了犯罪結果的發生。

一直以來刑法犯罪罪名當中的一個具體的理論方面的規定的內容是非常的龐雜並且複雜的,在不同的犯罪的階段過程當中,它是存在著不同的狀態的,比如說在還沒有著手實施犯罪的時候,他們就不想從事這種犯罪行為了,那麼就可能會構成中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