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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職務便利盜取公司財物會觸犯什麼罪名

職務犯罪辯護 閱讀(2.06W)

我國《刑法》規定了非國有企事業單位的員工利用職務便利侵佔公司財物構成職務侵佔罪,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利用職務便利侵佔公司財物,構成貪汙罪。
《刑法》第一百八十三條 【職務侵佔罪】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故意編造未曾發生的保險事故進行虛假理賠,騙取保險金歸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貪汙罪】國有保險公司工作人員和國有保險公司委派到非國有保險公司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利用職務便利盜取公司財物會觸犯什麼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