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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訴案件有沒有必要請律師

刑事自訴 閱讀(1.66W)

一、自訴案件有沒有必要請律師

自訴案件有沒有必要請律師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四條規定,自訴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訴才處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

對於自訴的案件有沒有必要請律師,個人認為應當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以及案件對個人的重要性來確定。因為刑事自訴案件是比較專業訴訟行為,且一般提起刑事自訴的原告人均對該案件比較重視,案件的審理判決結果一般對原被告雙方均有較大或者重大影響,如果有專業的律師 幫助您,對維護您的合法權益可能會有意想不到的幫助。所以如果該案件的結果對您影響重大,且您對法律知識不是很瞭解的話,建議您最好委託專業律師為您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四條

自訴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訴才處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

二、對自訴案,應分別不同情況作下述處理:

1、犯罪事實清楚的,有足夠證據的案件,應當在案件受理之日起一個月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一個半月。

2、缺乏罪證的自訴案件,如果自訴人提不出補充證據,應說服自訴人撤訴,或者裁定駁回。

3、自述人經兩次依法傳喚,無正當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按撤訴處理。

4、在審理中,審判人員對證據有疑問,可以宣佈休庭,對證據進行核實,核實證據可以採用勘驗、檢查、扣押、鑑定、查詢和凍結等措施。

5、自訴人可以與被告人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進行調解,也可以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訴,但是屬於第三條的自述案件不適用調解。

6、自訴案件的被訴人在訴訟過程中,可以對自訴人提起反訴。

刑事自訴案件一般是由受害人自己向人民法院直接告訴的,但在這個環節中,其實並沒有要求受害人必須要委託律師,所以刑事自訴案件中也不是一定要請律師的,小編認為此時應當結合實際的情況來考慮。如果該案件的結果對您影響重大,且您對法律知識不是很瞭解的話,建議您最好委託專業律師為您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