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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機受理刑事控告的流程是怎樣的?

刑事訴訟 閱讀(3.1W)

現實生活中要是發生了刑事案件,一般情況下都是由公安機關先受理偵查的。而公安機關受理刑事案件的,有自己的一套具體流程。那到底這個流程是怎樣的呢?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將在下文中為您解答。

公安機受理刑事控告的流程是怎樣的?

立案前的初步審查,可以採取詢問、查詢、勘查、鑑定和調取證據材料等措施。但不得限制被調查物件的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

一、公安機關對於公民扭送、報案、控告、舉報或者自首的,都應當立即接受,問明情況,並製作筆錄。

對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自首人提供的證據材料應當登記,並製作證據清單。

二、製作受案登記表,並出具回執。

三、迅速進行審查,以確定是否屬於刑事案件。

如傷害案件,要立即進行法醫鑑定,確定構成輕傷(屬於犯罪)或者輕微傷(不構成犯罪)。

死亡案件,要立即進行屍檢,確定屬自殺、他殺或者猝死。

交通肇事案件,要立即出現場確定雙方的責任。

立案前的初步審查,可以採取詢問、查詢、勘查、鑑定和調取證據材料等措施。但不得限制被調查物件的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

四、經過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但不屬於自己管轄的案件,立即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將案件移送有管轄權的機關。

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又必須採取緊急措施的,應當先採取緊急措施,再辦理移送手續。

五、經過審查,屬於告訴才處理的案件,告知當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訴。

對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告知被害人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訴。被害人要求公安機關受理的,公安機關應當處理。

六、經過審查,對於不構成犯罪需要給予行政處罰的,依法予以處理或者移送有關行政部門。

七、經過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且屬於自己管轄的,經縣級公安部門負責人批准予以立案。

經過審查,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有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情節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不予立案。並將不予立案決定書三日內送達控告人。

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情節是指犯罪情節顯著輕微(如打人致輕微傷,盜竊數額不足1000元),或者犯罪人不承擔刑事責任(如犯罪人無行為能力、不到法定年齡)。

綜上所述,公安機關受理案件,不等於立案,受理了不一定都立案。

看完上文的介紹後,相信大家已經比較清楚對於刑事案件,公安機關是怎樣來受理的吧。其中公安機關在受理之初會進行判斷,看該案件是否屬於刑事案件立案範圍,如果屬於的話才會進行立案,然後偵查破案。更多刑事案件方面的內容,你可以到我們本站網站進行具體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