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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委詢問必須去嗎

刑事訴訟 閱讀(3.33W)

監察委詢問必須去,監察委對拒不配合調查工作的被傳喚人,可以進行強制傳喚。
《監察法》第十八條規定,監察機關行使監督、調查職權,有權依法向有關單位和個人瞭解情況,收集、調取證據。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如實提供。 監察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對監督、調查過程中知悉的國家祕密、商業祕密、個人隱私,應當保密。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隱匿或者毀滅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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