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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犯罪什麼時候可以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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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犯罪什麼時候可以請律師

人的思維只有通過表達,才能達到影響他人的作用。表達得好壞取決於表達的內容,但表達技巧也是關係到表達成功與否的關鍵所在。因此,在刑事案件處理過程中請律師就是非必要了。那麼要是當事人涉嫌犯罪的話,一般什麼時候可以請律師呢?接下來,本站小編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涉嫌犯罪什麼時候可以請律師

不同的案件聘請律師的時間也不相同,如果是公訴案件(指公安、檢察等機關偵查、起訴的案件),在偵查階段,犯罪嫌疑人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後或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犯罪嫌疑人就有權委託律師了。

在審查起訴和審判階段,自相關的檢察機關和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權委託辯護人。

如果是自訴案件(指由自訴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控訴,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的被告人,他們有權隨時委託辯護人。

二、誰有權聘請辯護律師

按照我國法律的規定,不管他是高官還是普通老百姓,也不管他是品行高尚的好人還是惡貫滿盈的“壞人”,任何人一旦受到刑事指控,他在刑事訴訟過程中都享有自行辯護和聘請律師為其辯護的權力。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權聘請律師,其可以自己聘請,也可以委託他人代為聘請。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羈押的,其近親屬,如配偶、父母、子女、岳父母、公婆、兄弟姐妹等,可以為其聘請律師;

如無近親屬的,其他親屬或者朋友、同學、同事也可以代為聘請律師。

無論近親屬還是其他親屬、朋友、同學等聘請的律師,都必須獲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的同意。

三、請律師前要準備什麼

請律師幫助打官司之前,當事人要做的準備工作主要有:將自己所有的有關案情材料整理出來,使律師能夠逐步瞭解案情。此外,當事人在聘請律師時,還必須向律師如實陳述案情,不得隱瞞、誇大或縮小,既要如實講清自己有利的一面,也要如實陳述自己不利的一面,這樣就可以使律師在全面瞭解案情的基礎上,依法進行辯護或者代理。

此外,對於自己不便查詢的有關證人或其他證據材料,可以將有關情況提供給律師,由律師幫助調查和取證。

律師作為法律工作者,同樣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依法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所以,作為當事人,在聘請律師時,不應提出一些無理或不合法的要求。對於提出無理或非法要求的當事人,律師可以拒絕接受聘請。

實踐中,如果不幸被牽扯進刑事案件,您最先想到的可能就是親友,但他們的建議往往實際上給您帶來更大的損失,好心辦了壞事。因為很多刑事程式都非常複雜,沒有專業人士的幫助,您可能會被繞的暈頭轉向。涉嫌犯罪,您要做的最重要的一件事聘請一位專業刑事辯護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