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刑事訴訟>

治安處罰多久錄入公安內網

刑事訴訟 閱讀(1.92W)

三十日。公安機關辦理的治安案件,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過三十日就要完結。公安機關辦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過三十日;案情重大、複雜的,經上一級公安機關批准,可以延長三十日。 為了查明案情進行鑑定的期間,不計入辦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九十九條 公安機關辦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過三十日;案情重大、複雜的,經上一級公安機關批准,可以延長三十日。 為了查明案情進行鑑定的期間,不計入辦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治安處罰多久錄入公安內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