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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網路辱罵人承擔哪些責任

刑事訴訟 閱讀(1.4W)

用微信辱罵誹謗他人是一種違法行為。辱罵誹謗的人會受到治安處罰,具體處罰為: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網路使用者、網路服務提供者利用網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法律依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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