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刑事訴訟>

刑事訴訟法中如何劃分地區管轄

刑事訴訟 閱讀(2.78W)
刑事訴訟法中如何劃分地區管轄
律師解析:刑事訴訟法中對地域管轄的劃分是:
1、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2、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審判更為適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3、如果幾個同一級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的,則由最先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轄,即先受理案件的,獲得案件的管轄權。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十五條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審判更為適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十六條
幾個同級人民法院都有權管轄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審判。
在必要的時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