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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前財產保全的民事訴訟如何確定管轄法院

民事訴訟 閱讀(8.14K)
訴前財產保全的民事訴訟如何確定管轄法院

受案範圍,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具有國家行政職權的機關和組織及其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不服,依法提起訴訟的,屬於人民法院行政訴訟的受案範圍。公安機關和司法機關都有明確的管理範圍,比如普通的基層法院不能審理涉外專利侵權案件,這在法律中有明確的規定,所以,當事人在起訴時候,一定要明確是否在該法院的受理範圍。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民事訴訟財產保全

 訴前保全可以不先訴訟保費,但要交納保全費。申請保全措施的,根據實際保全的財產數額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財產數額不超過1000元或者不涉及財產數額的,每件交納30元;超過1000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但是,當事人申請保全措施交納的費用最多不超過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