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刑事訴訟>

如果遇到誹謗該如何起訴

刑事訴訟 閱讀(1.61W)
如果遇到誹謗該如何起訴
律師解析:1、可以採取民事訴訟的方式,以對方侵犯名譽權為由,起訴到法院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響,並賠償損失。
2、如果對方的行為比較嚴重,已經違反了《治安處罰管理條例》,建議報警,警方有義務處理,對其進行罰款、拘留的。
如果索賠的話還得到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3、如果對方的行為非常嚴重,涉嫌構成了侮辱或誹謗罪。
可以先到警方報案、如果警方不處理,可以到檢察機關反映,如果檢察機關也不處理,可以直接到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自訴訴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一條
民法院對於自訴案件進行審查後,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犯罪事實清楚,有足夠證據的案件,應當開庭審判;
(二)缺乏罪證的自訴案件,如果自訴人提不出補充證據,應當說服自訴人撤回自訴,或者裁定駁回。
自訴人經兩次依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訴處理。
法庭審理過程中,審判人員對證據有疑問,需要調查核實的,適用本法第一百九十六條
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