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刑事訴訟>

如果正當防衛打了人怎麼處理

刑事訴訟 閱讀(3.29W)

採取手段防止傷害叫正當防衛。奪過刀之後,如果對方已喪失傷害的能力,而自己拿刀把對方砍傷,其行為應該叫故意傷害。打架鬥毆中,任何一方對他人實施的暴力侵害行為。兩人及多人打架鬥毆,一方先動手,後動手的一方實施的所謂反擊他人侵害行為的行為,不屬於正當防衛。
《刑法》第20條
對正在進行行凶、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如果正當防衛打了人怎麼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