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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查階段嫌疑人能與家屬通訊嗎

刑事訴訟 閱讀(3.09W)

一、偵查階段嫌疑人能與家屬通訊嗎?

偵查階段嫌疑人能與家屬通訊嗎

偵查階段,經辦案機關同意,並經公安機關批准,犯罪嫌疑人可以與家屬通訊。

《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

第二十八條 人犯在羈押期間,經辦案機關同意,並經公安機關批准,可以與近親屬通訊、會見。

第二十九條 人犯的近親屬病重或者死亡時,應當及時通知人犯。

人犯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時,除案情重大的以外,經辦案機關同意,並經公安機關批准,在嚴格監護的條件下,允許人犯回家探視。

第三十條 人犯近親屬給人犯的物品,須經看守人員檢查。

二、案件偵查階段對哪些嫌疑人可以監視居住?

(一)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養人;

(四)因案件的特殊情況或者辦理案件的需要,採取監視居住措施更為適宜的;

(五)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監視居住措施的。

對人民檢察院決定不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監視居住條件的,可以監視居住。

對於符合取保候審條件,但犯罪嫌疑人不能提出保證人,也不交納保證金的,可以監視居住。

三、家屬給嫌疑人找律師怎麼寫委託書?

委託律師的授權委託書

委託人:姓名_______性別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民族_______工作單位_______職業_______住址_______。

被委託人:姓名_______性別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民族_______工作單位_______職業_______住址_______。

現委託_______在本人與_______一案中,作為本人蔘加訴訟的委託代理人,委託許可權如下:_______。

委託人:_______(簽名或蓋章)

被委託人:_____(簽名或蓋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綜上所述,法律並沒有規定過,案件偵查階段,家屬絕對不能跟犯罪嫌疑人通訊。可是,如果家屬跟犯罪嫌疑人的通訊可能會有礙偵查,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案件的情況,拒絕家屬跟犯罪嫌疑人的通訊請求,在押犯罪嫌疑人可以跟律師通訊,跟律師通訊的權利是不受限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