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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釁滋事共同犯罪無罪辯護意見的結果是什麼

刑事訴訟 閱讀(2.07W)

尋釁滋事共同犯罪無罪辯護意見的結果是什麼

尋釁滋事共同犯罪無罪辯護意見的結果是什麼

無罪辯護是指被告人和其辯護律師在庭審中為被告人作無罪的辯解,結果只有兩個:一個是公訴人得到法院支援,被告人被判決有罪;一個是辯護觀點被法院採納,被告人被判決無罪。無罪辯護的原則,是指律師在為被告人進行辯護的過程中必須遵守的準則。

證據充分,是指律師對被告人無罪提供充分的證據。無罪辯護不容易,只有證據充分了,辯護才有保障,才能從根本上否定了檢控方起訴的事實和理由,使辯護律師的無罪意見被法官採納。因此,除了在辯護詞中明確指出被告無罪的意見、寫明無罪的事實和情節外,更重要的是提供確實充分的無罪證據,結合有關法律、法規或司法解釋進行論證和闡明。特別是在法庭辯論階段,針對公訴人提出的證據,應用已經收集的證據進行有力反駁。

注重溝通要求律師決定為被告作無罪辯護時還要注意與法院、公安機關和檢察機關溝通。由於我國法律制度尚不健全,律師的權利還沒有充分的保障。律師在執業的過程中經常會收到來自各方面的干擾,甚至會因為某些工作瑕疵被有關機關抓把柄,嚴重時還會遭受牢獄之災。因此,律師在進行無罪辯護時要注意保護自己,要懂得同上述機關溝通,以消除誤會,避免不必要的麻煩,進一步維護被告人的合法權益。如果被告人的行為確實構成了比較嚴重的犯罪,只是在證據上有所欠缺,這時不宜做無罪辯護,可以考慮“辯訴交易”做罪輕辯,這時我國現實法制環境決定的。

無罪辯護的進行需要有關的律師充分的瞭解案情,另一方面在法律條文上的運用是較為嫻熟的,最為重要的就是自己的問題解決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從而更好的維護自己的額利益,但是需要自己的多加註意其中的約束性條件,確保自己的合法利益不會被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