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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申訴向哪一級法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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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申訴向哪一級法院提出

一、刑事申訴向哪一級法院提出

申訴人對已生效的刑事判決、裁定提出申訴,應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提出。

二、怎麼提出刑事申訴

原審當事人、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決、裁定可以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訴。

申訴最遲應在被告人刑罰執行完畢後二年內向人民法院提出。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刑事案件申訴人超過兩年提出申訴,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1、可能對原審被告人宣告無罪的;

2、原審被告人在刑罰執行完畢後三年內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訴,人民法院未受理的。

需要注意的是,申訴人就同一刑事案件向同一人民法院一般只能申訴一次;對經兩級人民法院依照審判監督程式複查均駁回的刑事案件,當事人再次提出申訴的,如果沒有新的充分理由,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對經作出生效裁判法院的上一級人民法院依照審判監督程式審理後維持原判的刑事案件,當事人再次提出申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對最高人民法院再審裁判或者複查駁回的刑事案件,申訴人仍不服又提出申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進行刑事申訴要提交哪些材料

對刑事案件申訴,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申訴狀,應當載明當事人的基本情況、申訴的請求、申訴事實與理由;

2、原生效刑事判決書、裁定書,經過人民法院複查後再審的,應當附有駁回通知書、再審判決書或裁定書;

3、以有新的證據證明原裁判認定的事實確有錯誤為由申訴的,應當同時附有證據目錄、證人名單和主要證據影印件或者照片。

究竟刑事申訴向哪一級法院提出?從上文的解答中可以知道,應該是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提出刑事申訴。而實踐中,要是申訴不能取得預期的效果,那麼當事人基本上已經喪失了維權的最後途徑。所以,本站小編建議最好還是委託專業律師來幫助你,這樣才能較好的維護你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