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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辦理保外就醫需要哪些手續?

刑事訴訟 閱讀(1.26W)

專業辦理保外就醫需要哪些手續?

保外就醫作為法律制度中的一種人性關懷是對判有期徒刑或拘役的患有嚴重疾病的罪犯進行監外救治。那麼,專業辦理保外就醫需要哪些手續?保外就醫的程式和申請條件又是什麼呢?本站為您解答。

一、保外就醫的條件

根據法律規定、被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準保外就醫:

1、 身患而嚴重疾病、短期內而死亡危險的;

2、 身體殘疾、生活難以自理的;

3、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會可能的。

下列罪犯、根據法律規定不準保外就醫

1、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罪犯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的;

2、罪行嚴懲、民憤很大的;

3、服刑期間自傷自殘的。

二、保外就醫的手續

1、到省級人民政府指定的醫院開具證明檔案;

2、填寫《罪犯保外就醫徵求意見書》,徵得犯人家屬和所在地公安機關意見。取保人和被保人應當在《罪犯保外就醫取保書》上簽名或蓋章;

3、對需要保外就醫的罪犯,由看守所填寫《罪犯保外就醫審批表》,連同《罪犯保外就醫徵求意見書》、有關病殘鑑定和當地公安機關意見,報審批機關批准;同時將上述副本送給擔負檢察任務的派出機構。

4、罪犯保外出所時,應寫出罪犯出所鑑定意見,發給《罪犯保外就醫證明書》,並對罪犯進行遵紀守法和接受公安機關監督的教育,同時,應將《罪犯保外就醫審批表》、《保外就醫罪犯出所鑑定表》、人民法院判決書影印件或者抄件,及時送達罪犯家屬所在地的同級公安機關和人民檢察院。取保人應當具備管束和教育保外就醫罪犯的能力,並有一定的經濟條件。取保人資格由公安機關負責審查。

本文介紹了專業辦理保外就醫的相關條件以及申請程式,作為一種人性關懷,保外就醫體現了對人權的一種保護。但由於辦理程式過簡等問題,也被一些人鑽了法律的空子。目前,多個地區都出臺了相關規定進行了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