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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犯罪認定錯誤刑事抗訴書是什麼

刑事訴訟 閱讀(2.75W)

共同犯罪認定錯誤刑事抗訴書是什麼

一、共同犯罪認定錯誤刑事抗訴書是什麼?

刑事抗訴書,是指人民檢察院對人民法院確有錯誤的刑事判決或裁定依法提出抗訴時,所製作的文書。寫法是:

××市中級人民法院:

××市××區人民法院於19××年×月×日以(××)×法刑字第74號判決,對被告人宗××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經本院審查認為:一審判決對被告人宗××的部分犯罪事實應當認定而未認定,導致適用法律不當,量刑畸輕。理由如下:

一)判決書認定部分犯罪事實與引用證據不當。

判決書認定:“被告人宗××於19××年×月間,虛構事實,向金××謊稱可為其聯絡購買2噸平價電解銅。為騙得金××的信任,宗××先後私刻了××市××供應公司第二化工供應部、××市××工廠供銷股的印章,並偽造上述兩單位的供貨證明。嗣後,以代墊付電解銅款為名,騙得金××人民幣5000元。”事實是:被告人宗××在19××年×月下旬通過偽造“××市××公司第二化工供應部”兩張供貨證明,騙得金××5000元后,為達到進一步詐騙的目的,於×月×日再次私刻“××市勤工化工廠供銷股”印章,偽造供貨證明,以自已為金××的電解銅墊付了8000餘元,造成資金擱死,需再借款1萬元歸還他人的理由,又騙得金××1萬元。由此可見,宗××偽造“××市勤工化工廠供銷股”的假證明不是為了詐騙5000元(5000元在此前10余天前已騙得),而是為了詐騙1萬元所實施的行為。

二)一審判決對被告人宗××詐騙1萬元的事實應該認定而未認定,本院指控宗××詐騙1萬元事實清楚,有被害人陳述,證人證言和書證所證實,證據充分。

1、宗××在騙得5000元后,又向金“借”錢。開始金對宗××有無電解銅產生懷疑,所以對宗×ד借”錢予以拒絕。在此情況下,宗××偽造了“×市××工廠供銷股”的證明,又虛構了自己為此墊付8000餘元的事實使金信以為真,金才籌借了1萬元給宗××。由此可見,宗××向金所借的1萬元是在虛構事實的前提下取得的。

2、宗××詐騙1萬元與詐騙5000元是採用同一手段,其實都是以虛構事實為前提的。一審判決書認定了“宗××虛構事實,向金謊稱可為其聯絡購買2噸平價電解銅,為騙得金信任,宗××先後私刻了‘××市××公司第二化工供應部’、‘××市××工廠供銷股’的印章,並偽造上述兩單位的供貨證明。嗣後,以代其付電解銅款為名,騙得金人民幣5000元”。這裡認定的是詐騙1萬元的手法,卻不認定詐騙1萬元的結果,這是自相矛盾的。

3、被告人宗××無經濟償還能力。宗××在借錢時稱,將電解銅出賣後得款才能歸還,其實她根本沒有電解銅。所得之款用於還債後,已無償還能力。所以,“借”是形式而騙是實質。綜上所述,本院認為:被告人宗××採用虛構事實的手法詐騙他人15000元,數額巨大,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6條的規定予以懲處。一審判決只認定被告人詐騙5000元而否定1萬元,因而在認定犯罪事實和適用法律上均屬不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181條之規定,特向你院提出抗訴。

××市××區人民檢察院

19××年×月×日

(院章)

抄報:××市人民檢察院

二、刑事被害人抗訴期多長?

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刑事訴訟案件中被害人只有抗訴的權利,沒有上訴的權利。也就是說,刑事案件中如果被害人認為法院的審理不公,判決不當只能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抗訴,由人民檢察院提起抗訴。

被害人的申請抗訴期為5天,自收到判決書後第二天開始計算。人民檢察院在收到申請書後5天內做出決定。

另外,除被害人自己可以提起申請抗訴外,其法定代理人也可以申請抗訴。這裡的法定代理人主要指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關係密切的親屬、居委會或村委會。這裡的法定代理人的確定前提是被害人是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其他的不可以。因此在實踐中如果一個人屬成年人並且沒有精神病,該被害人如果被別人殺死,其家屬如果認為審判機關的判決不合理,則不能向檢察機關申請抗訴。

人民檢察院既然要依法提出抗訴,那就說明檢察院確有證據證明,當初刑事法庭認定當事人為共同犯罪的裁定結果是錯誤的。提出抗訴首先就要製作刑事抗訴書,刑事法庭通過抗訴書就應該知道人民檢察院認定存在錯誤的原因。檢察院的工作人員沒有不會製作刑事抗訴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