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刑事賠償>

刑事賠償案件的特點是什麼?

刑事賠償 閱讀(2.33W)

1、刑事賠償採用的歸責原則與行政賠償略有不同。刑事賠償以違法歸責原則為主,同時在某些情形下兼採無過錯原則。

刑事賠償案件的特點是什麼?

(1)它採用有限的違法原則。在行政賠償中,違法原則的適用沒有限制,只要發生了行政違法行為,並因此給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實際損害,國家都予以賠償。

而在刑事賠償中,違法原則的適用是有限的,其表現在:

第一,在刑事賠償中,對有罪的人不適用違法歸責原則,即國家司法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即使對有罪的人實施了某種違法侵權行為,如輕罪重判,或雖然有罪但不符合逮捕條件的予以逮捕,國家也不賠償,國家只對無辜的公民受司法損害的,才給予賠償。

第二,在民事訴訟、行政訴訟中,對錯判行為不適用違法歸責原則,即錯判行為對當事人造成的損害,國家不予賠償。

(2)無過錯原則。指對特定範圍的手法行為,無論該行為在客觀上或行為人在主觀上是否有過錯,只要產生損害結果,國家都給予賠償。在我國,無過錯原則主要適用於錯捕,而且是由於新的刑事訴訟法修改了逮捕的條件才使得這一原則有了用武之地

2、刑事賠償的範圍比行政賠償要窄,實行有限制賠償原則。在刑事賠損害中,只對無罪被羈押者給予賠償,而對輕罪重判、有罪的人超期羈押都不予賠償。在民事訴訟、行政訴訟中,只對違法採取妨礙訴訟行為的強制措施、財產保全措施、執行措施等造成的損害予以賠償,而對錯判造成的損害不予以賠償。

3、刑事賠償採用獨特的程式,既不適用民事賠償的程式,也不適用行政賠償的程式,而是採用非訴訟的途徑來解決司法賠償爭議。

刑事賠償就是在存在刑事訴訟的情況下在附帶一個民事訴訟的賠償,是一個訴訟程式,需要在刑事案件立案之後再提出刑事賠償的請求,如果沒有刑事訴訟就不會有刑事附帶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