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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受害人賠償流程是什麼?

刑事訴訟 閱讀(2.23W)

一、刑事案件受害人賠償流程是什麼?

刑事案件受害人賠償流程是什麼?

刑事案件中,受害人可以提交有關證據,在刑事案件的審理過程中附帶民事賠償責任,這樣可以按照上述規定的情況來進行賠償處理,最後由雙方協商支付賠償金,被告人家屬為了使被告可以獲得較輕的刑罰,一般會主動聯絡受害人,通過積極賠償來獲得諒解書。協商賠償數額法律沒有規定,受害人可以根據實際財產損失、人身傷亡損失、精神損失為基準來主張賠償數額。這種方式的缺點是雙方就賠償數額很難協商一致,往往是一方認為自己要求的賠償是合理的而另一方認為是獅子大開口,漫天要價,而且雙方反悔的可能性都較大,執行力較弱。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九條 附帶民事訴訟的提起被害人由於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如果是國家財產、集體財產遭受損失的,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的時候,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二、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時要求賠償的優點是什麼?

1、免費。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不收取訴訟費,無論主張多少賠償數額都不會產生訴訟費用。

2、審限較短。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同刑事案件一併審判,在受理後二個月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花費時間較少。

3、履行比較容易。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可以獲得公訴機關的支援,被告人想減輕或從輕刑事處罰,一般會在刑事判決之前主動支付賠款。

對於刑事案件中,受害人受到身體損傷的,是需要追究相關民事賠償責任的,對於相關事項的處理, 應當嚴格基於實際的犯罪事實來進行處理,特別是對於民事賠償的具體情況是需要按照法律規定的來進行舉證要求賠償處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