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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賠償二審申請書應該怎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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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事賠償二審申請書應該怎麼寫?

刑事賠償二審申請書應該怎麼寫?

國家賠償申請書

賠償請求人:(姓名、性別、有效身份證件號碼(包括身份證號、軍官證號、護照號等)、民族、職業(或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送達地址、聯絡方式;有別名或者曾用名,應在姓名之後用括號標明)。

(賠償請求人是法人的,寫明其名稱、住所地、並寫明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職務、聯絡方式。)

(賠償請求人是依法成立的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其他組織的,寫明其名稱和住所地,並寫明負責人姓名和職務、聯絡方式。)

(賠償請求人有法定代理人的,應寫明其姓名、性別、職業(或工作單位和職務)及住址、聯絡方式)。

(賠償請求人有委託代理人的,應寫明其姓名、性別、職業(或工作單位和職務)及住址、聯絡方式。)

賠償義務機關:(寫明名稱、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等基本情況)。

×××(賠償請求人姓名或名稱)因……(申請國家賠償案由),申請××××人民法院(被申請人民法院名稱)……(申請國家賠償的具體要求)。

……(事實與理由,主要是認為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員侵權造成賠償請求人合法權益損害的事實和根據,申請國家賠償的法律依據等)。

此致

××××人民法院

附:……(有關法律文書及證明材料目錄,根據具體情況分別列項標註,附件目錄應與提交的有關法律文書及證明材料相符)

賠償請求人:(簽章)

(如系自然人,應當親筆簽名或蓋章;如系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寫明全稱,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代表人簽名,加蓋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二、刑事賠償申請書需要寫明的事項

(1)賠償請求人的基本情況

受害人為自然人的,應當寫明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和住所;如果是受害人的繼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與受害人有扶養關係的親屬行使請求權時,還應載明繼承人、法定代理人、有扶養關係的親屬的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住所,並提供受害人死亡的證明以及賠償請求人與死亡公民之間的關係證明。受害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寫明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如果是承受其權利的法人、組織要求賠償的,還應當載明承受其權利的法人、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以及承受受害人權利的事實和原因,並提供原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的證明,以及承受其權利的證明。

(2)賠償義務機關

即應當寫明是向哪一個緝私局或者緝私分局要求賠償。

(3)請求刑事賠償的事實根據和理由。主要包括違法侵權行為發生的時間、地點、經過,損害事實產生的情況、範圍,損害事實和違法侵權行為之間的因果關係等。並應附有相關的證據和證明材料的,例如:證明人身傷害的醫院證明書、傷殘鑑定書、死亡證明書,醫療費收據等。

(4)具體的賠償要求

包括要求賠償的具體金額、要求返還的財產或者恢復原狀的內容,賠償金的支付方式和履行期限等。賠償請求人根據受到的不同損害,可以同時提出數項賠償要求,比如:某甲沒有走私犯罪事實也沒有走私犯罪的重大嫌疑被刑事拘留,在拘留期間被嚴刑逼供造成身體多處軟組織挫傷,其在銀行的存款被凍結,隨身攜帶的手機和膝上型電腦被扣押,其人身權和財產權都受到了的損害,受害人可以同時提出數項賠償要求,要求解除對其銀行存款的凍結,返還被扣押的財物,要求對其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受到的侵害支付賠償金。

(5)請求損害賠償的具體時間,也就是提交賠償申請的具體時間。

刑事賠償必須是國家機關確實存在錯誤,只要錯誤是切實存在的,那麼不管最後宣判有沒有錯案、冤案等情形發生,賠償請求都是會被受理的。對於提出賠償訴訟,但是一審被否決的,需要再次起訴的,那麼需要注意的是要拿出新的證明犯錯事實存在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