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刑事立案>

法律規定串通損害商業聲譽罪立案標準包含什麼?

刑事立案 閱讀(2.28W)
法律規定串通損害商業聲譽罪立案標準包含什麼?
律師解答:三種情形。律師解析:損害商業信譽罪立案標準有三種情形:
1、給他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
2、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利用網際網路或者其他媒體公開損害他人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的;
3、其他給他人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情形。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條
捏造並散佈虛偽事實,損害他人的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給他人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六十六條
捏造並散佈虛偽事實,損害他人的商業信譽、商品聲譽,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給他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
(二)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利用網際網路或者其他媒體公開損害他人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的;
2.造成公司、企業等單位停業、停產六個月以上,或者破產的。
(三)其他給他人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