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解答>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串通損害商業聲譽罪立案條件是什麼

串通損害商業聲譽罪立案條件是什麼
律師解析:串通損害商業聲譽罪立案條件:
(一)給他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
(二)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造成公司、企業等單位停業、停產六個月以上,或者破產的;
2、利用網際網路或者其他媒體公開損害他人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的。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七十四條
捏造並散佈虛偽事實,損害他人的商業信譽、商品聲譽,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給他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
(二)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利用網際網路或者其他媒體公開損害他人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的;
2.造成公司、企業等單位停業、停產六個月以上,或者破產的。
(三)其他給他人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