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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發放林木採代許可證罪立案標準是什麼

刑事立案 閱讀(8.43K)
違法發放林木採代許可證罪立案標準是什麼
律師解析:違法發放林木採代許可證罪立案標準:
1、發放林木採伐許可證允許採伐數量累計超過批准的年採伐限額,導致林木被伐數量超過10立方米的;
2、濫發林木採伐許可證,導致林木被濫伐20立方米以上的;
3、濫發林木採伐許可證,導致珍貴樹木被濫伐的;
4、批准採伐國家禁止採伐的林木,情節惡劣的等。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試行)》一(十六)
違法發放林木採伐許可證罪是指林業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違反森林法的規定,超過批准的年採伐限額發放林木採伐許可證或者違反規定濫發林木採伐許可證,情節嚴重,致使森林遭受嚴重破壞的行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
1、發放林木採伐許可證允許採伐數量累計超過批准的年採伐限額,導致林木被伐數量超過10立方米的;
2、濫發林木採伐許可證,導致林木被濫伐20立方米以上的;
3、濫發林木採伐許可證,導致珍貴樹木被濫伐的;
4、批准採伐國家禁止採伐的林木,情節惡劣的;
5、其他情節嚴重,致使森林遭受嚴重破壞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