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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發放林木採代許可證罪的刑事責任是什麼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1.15W)
違法發放林木採代許可證罪的刑事責任是什麼

一、違法發放林木採代許可證罪的刑事責任是什麼?

違法發放林木採代許可證罪的刑事處罰標準一般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

第四百零七條【違法發放林木採伐許可證罪】林業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違反森林法的規定,超過批准的年採伐限額發放林木採伐許可證或者違反規定濫發林木採伐許可證,情節嚴重,致使森林遭受嚴重破壞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違法發放林木採伐許可證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1、發放林木採伐許可證允許採伐數量累計超過批准的年採伐限額,導致林木被代數量超過10立方米的;

2、濫發林木採伐許可證,導致林木被濫伐20立方米以上的;

3、濫發林木採伐許可證,導致珍貴樹木被濫伐的;

4、批准採伐國家禁止採伐的林木,情節惡劣的;

5、其他情節嚴重,致使森林遭受嚴重破壞的情形。

三、違法發放林木採伐許可證罪可以延期審理的情形有哪些?

(一)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物證,重新鑑定或者勘驗的;

(二)檢察人員發現提起公訴的案件需要補充偵查,提出建議的;

(三)由於申請回避而不能進行審判的。

四、違法發放林木採伐許可證罪開庭後中止審理的情形有哪些?

(一)被告人患有嚴重疾病,無法出庭的;

(二)被告人脫逃的;

(三)自訴人患有嚴重疾病,無法出庭,未委託訴訟代理人出庭的;

(四)由於不能抗拒的原因。

五、違法發放林木採伐許可證罪的量刑原則有哪些?

1、量刑應當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堅持罪刑法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罪責刑相適應的基本原則,根據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決定判處被告人的刑罰。

2、量刑既要考慮犯罪行為的社會危害性,又要考慮被告人的主觀惡性等情況,實現懲罰和預防犯罪的目的。

3、量刑應當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做到該嚴則嚴,當寬則寬,寬嚴相濟,罰當其罪,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

4、量刑要綜合考慮不同時期、不同地區的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和社會治安形勢,確保刑罰目的的實現。但對於同一地區、同一時期、案情相同或者相似的案件,對被告人判處的刑罰應當基本平衡。

我國法律制度中規定了辦理林木採伐許可證的法定條件,相關工作人員明知不符合條件,仍然違法發放林木採伐許可證,如果造成了嚴重的後果,比如導致林木被濫伐的數量在20立方米以上,或者導致珍貴的樹木被濫伐的,都要承擔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