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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立案後被害人能要求撤案嗎?

刑事立案 閱讀(3.08W)
刑事案立案後被害人能要求撤案嗎?
律師解析:刑事案件立案後,除非出現法律規定的特殊情況,否則不可以撤案。民事案件立案後,在判決下達之前都可以撤案。刑事案件撤案的特殊情況主要存在以下幾種:
第一種是立案後發現弄錯嫌疑人、或者經證實嫌疑人確實沒有犯罪;
第二種是立案後嫌疑人死亡;
第三種是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
第四種是犯罪已過追訴期限;
第五種是獲得特赦令免除刑罰;
第六種是重婚罪等自訴案件,被害人沒有起訴或者撤回起訴。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