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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人員故意毀壞財物如何判決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4.65K)

公職人員故意毀壞財物構成犯罪的一般都會被開除公職的,同時達到立案標準,會依法承擔刑事責任。

公職人員故意毀壞財物如何判決

《最高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第三十三條 [故意毀壞財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造成公私財物損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毀壞公私財物三次以上的;

(三)糾集三人以上公然毀壞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刑法》

第275條

犯故意毀壞財物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