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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造有價票證罪量刑標準細分成哪些標準?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3.19W)

一、仿造有價票證罪量刑標準細分成哪些標準?

仿造有價票證罪量刑標準細分成哪些標準?

仿造有價票證罪量刑標準細分成的標準具體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條 偽造或者倒賣偽造的車票、船票、郵票或者其他有價票證,數額較大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票證價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票證價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倒賣車票、船票,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票證價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二、仿造有價票證罪的犯罪構成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有價票證的管理活動,犯罪的物件是車票、船票、郵票等有價票證,這些票證都表示一定的貨幣數額,對於發展我國的交通運輸、郵電事業,具有重要意義,並直接關係到國民經濟的發展。偽造或者倒賣偽造的上述票證,不僅直接給國家經濟造成損失,而且給國家的票證管理活動以及同票證管理有關的財政、金融、工商管理活動造成危害,因此,必須依法懲處偽造或者倒賣偽造的有價票證的行為。

2、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偽造或者倒賣偽造的車票、船票、郵票或者其他有價票證的行為。即仿造國家制作的各種有價票證的形狀、圖案、面值和顏色等,製作假票證,企圖以假充真或者倒賣偽造的有價票證,從中牟利的行為。

本罪屬選擇性罪名,實施偽造有價票證、倒賣偽造的有價票證行為之一,即構成本罪。偽造有價票證的,構成偽造有價票證罪,倒賣偽造的有價票證的,構成倒賣偽造的有價票證罪。偽造有價票證,又將其倒賣的,構成偽造的有價票證罪,不實行數罪併罰。

偽造、倒賣偽造的有價票證的行為只有數額較大時才能構成犯罪,至於何謂數額較大,有待有權機關作出解釋。

3、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即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責任能力的人郡可以構成。依本節第231條之規定,單位亦能成為本罪主體。單位犯本罪的實行兩罰制,對單位判處罰金,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按本罪論處。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且多具有營利的目的。

仿造車票、船票等有價票證的目的,可能是為了方便自己出行的時候適用,也有可能是為了利用偽造的票證來營利。實施偽造行為的目的不同,最終會受到的刑事處罰也有可能會存在差異,故此公安機關在偵查期間,就需要確定犯罪嫌疑人實施偽造行為的動機具體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