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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造增值稅專用發票罪既遂量刑具體細分成哪些標準?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5.81K)

一、偽造增值稅專用發票罪既遂量刑具體細分成哪些標準?

偽造增值稅專用發票罪既遂量刑具體細分成哪些標準?

偽造或者出售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量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本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數量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二、偽造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其他的法律規定內容是什麼?

犯偽造、出售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罪而數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是本罪的特別加重處罰事由。這裡的數量巨大,參照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包括偽造或者出售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五百份以上或者票面額累計二百五十萬元以上。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是指具有下列情節之一的:

1、違法所得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

2、偽造並出售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三百份以上或者票面額累計二百萬元以上的;

3、偽造或者出售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接近數量巨大並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4、造成特別嚴重後果或者具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

偽造並出售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1000份以上或者票面額累計1000萬元以上的,屬於“偽造並出售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數量特別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情節特別嚴重”:

1、違法所得數額在5萬元以上的;

2、因偽造、出售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致使國家稅款被騙取100萬元以上的;

3、給國家稅款造成實際損失50萬元以上的;

4、具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對於偽造並出售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數量達到特別巨大,又具有特別嚴重情節,嚴重破壞經濟秩序的,應當依照《全國人民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懲治虛開、偽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稅專用發票犯罪的決定》第二條第二款的規定處罰。

偽造並出售同一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數量或者票面額不重複計算。

在我們國家對於任何的一種具體違法犯罪行為在進行處罰的時候,都是需要考慮到犯罪行為因此而獲得非法利益,如果非法利益越大,處罰就會嚴厲,比如說我們國家偽造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就是如此。